《表3 对25所武术学校审批部门调查状况》

《表3 对25所武术学校审批部门调查状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我国民办武术学校发展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N=25

我国民办武术学校作为一种文武兼修的体育教育机构,其办学首先就应经体育管理部门的批准,然后再获县级以上的教育管理部门批准。然而经调研发现,有48%武校是体育局审批的,有20%是当地公安、政协、武协审批的,仅有32%的武术学校是经教委审批的,甚至还有一些处在农村的小规模武校经所在村村委同意就开始经营了[4]。这种混乱的审批现象不仅致使一些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学校也草草上马,同时,也给相关部门在民办武术学校的管理上带来一定难度,更甚至有个别武校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就开始办学了。导致这一系列的不规范审批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我国对民办武术学校实行管理的相关法规不健全;二是政府管理部门管理不规范;三是武校的创办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不遵守或不了解(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