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外资银行投资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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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合作业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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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6号),文件中提出外国银行分行可以依法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无须获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应在开展业务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此政策出台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方式改革和债券结构调整优化配置,吸引更多的外资参与中国地方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可与外资银行以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服务于实体经济。形成广泛参与、相互融合、利益分享、合作共赢的地方政府债券资源配置的新格局。随着政策出台,渣打银行成为上海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2018年7月,上海市政府引进渣打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43.3亿元,外资银行投标总量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