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外资银行主要债券市场业务资质的获得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论在华外资银行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中的作用和功能定位》
资料来源:财政部、人民银行、NAFMII、外汇交易中心等网站
作为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一级市场上,商业银行可作为债券的承销商,获得承销收入;二级市场上,作为交易商和做市商,获得交易和佣金收入。债券市场开放后,商业银行可通过参与熊猫债的承销业务、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结算代理人业务,“债券通”报价行等拓宽业务范围。目前,共计49家商业银行为债券市场的结算代理行,参与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的结算代理业务;34家商业银行可为“债券通”下境外投资者提供报价交易服务。在各类资质中,外资银行总体占比并不明显,且主要集中于母行来自于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在华子行(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5316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王晓 |
绘制单位 | 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