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外资银行主要债券市场业务资质的获得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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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华外资银行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中的作用和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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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财政部、人民银行、NAFMII、外汇交易中心等网站

作为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一级市场上,商业银行可作为债券的承销商,获得承销收入;二级市场上,作为交易商和做市商,获得交易和佣金收入。债券市场开放后,商业银行可通过参与熊猫债的承销业务、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结算代理人业务,“债券通”报价行等拓宽业务范围。目前,共计49家商业银行为债券市场的结算代理行,参与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的结算代理业务;34家商业银行可为“债券通”下境外投资者提供报价交易服务。在各类资质中,外资银行总体占比并不明显,且主要集中于母行来自于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在华子行(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