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环保督查所通报整改的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中的问题 (1)》
其中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安排密切相关的是大规模的生产活动与房地产开发(表3)。例如,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东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等地的探矿和采矿行为属于对原有矿权补偿、退出机制安排的不合理,湖南省水利厅组织编制的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2—2016年)未依法将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纳入禁采区以及湖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范围内的河道采砂和小水电项目属于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管理权职责划分和行使中的混乱,等等。
图表编号 | XD008330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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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0 |
作者 | 钟乐、赵智聪、杨锐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