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国内部分评级机构对主体违约的定义对比》
(1)评级公司对违约定义的核心内容一致,均是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或发生债务置换。如有评级公司表述,违约是指金融债务人未能按照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本息的状态;或表述为受评主体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即被认定为构成“主体违约”:一是未在约定或依行业惯例确定的支付日(或回售日)和宽限期内及时、全额地履行偿付义务的行为。二是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困境债务重组行为等(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8273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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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7 |
作者 | 黄鑫、任晴 |
绘制单位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国际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