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4—2016年各地级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的评价得分》

《表5 2014—2016年各地级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的评价得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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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乡绿化的生态效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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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是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环境中的二氧化硫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过程和燃煤烟气及汽车尾气的排放。植物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对二氧化硫的吸收具有累积性。2014—2016年山西省各地级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的评价得分变化幅度较大,其中大同和长治市城乡绿化对降低二氧化硫浓度效果较明显,尤其是在2015年,大同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的评价得分最高,为0.193 9。GB3095-2012指出我国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一级标准的限值为20μg/m3,二级标准的限值为60μg/m3。大同市2014—2016年的浓度分别为46μg/m3、44μg/m3和48μg/m3,达到二级标准。运城市和忻州市2014年和2015年的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以及长治市和临汾市2014年的浓度也达到了二级标准,其他市均超出标准。2014—2016年大同市城乡绿化在控制二氧化硫浓度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今后控制二氧化硫浓度也是山西省治理环境的重要任务之一(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