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齐民要术》序中所涉地方官吏籍贯地与治地情况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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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所见我国六世纪的农业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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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齐民要术》序及查阅相关史籍整理而成

地方官吏治理一方,是落实政府举措第一责任人。据《后汉书·志第二十八》“百官五”“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可知郡太守一职的职责主要包括:第一,管理和教化区域内的民众;第二,为国家举荐贤士功臣;第三,负责地方诉讼,检察枉法奸佞;第四,春天巡察所辖县域,劝民农耕,赈济灾荒;第五,秋冬时节处理那些不太重要的案件,依章定罪;第六,每年冬季,总结年度工作,向朝廷述职,为朝廷决策提供参考。作为高阳太守,贾思勰督课勤勉,强调“稼穑不修,桑果不茂,畜产不肥,鞭之可也;柂落不完,垣墙不牢,扫除不净,笞之可也”的督课之方。从《齐民要术》序看,地方官吏籍贯地与其治地往往不一,这对其籍贯地农业文化输入和融入管理地文化系统具有重要的影响(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