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西汉部分官吏“免归”地方表》
实际而言,表1“归故郡”等同于“归家”。免职所归之家或故郡是对于任职地而言。也就是说,岳麓秦简所见“日备免之”是指,违法官吏在新地任职,期满后可免职归家。由此说明,此官吏“日备免之”的性质等同于里耶秦简所见官吏“日备归”。即里耶秦简所见“日备归”的真正性质是,秦“故地”官吏因违法处罚而为新地吏,在其规定任期满后,免职归家。
图表编号 | XD006155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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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吴方基 |
绘制单位 | 广东嘉应学院政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