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的特征比较》

《表1 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的特征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非国家行为体的地缘政治空间影响及实现路径》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国际政治行为体传统上可分为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苏长和,1998),它们是国际行为的基本单位。前者是国际法律和政治的最基本实体,是得到国际法承认的、拥有独立领土主权的国家(政府),对生活在其边界之内的人们拥有管控的权力(加拉尔等,2013),并且其成员有着共同的历史领土和记忆,也共同享有和承担法定的权利与义务。国家一般具有4要素——人口(居民)、领土(土地)、政府(组织)和主权(权力)(王恩涌,1998)。而后者的概念和范围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义,通常是指除国家之外可以独立参与国际事务、能够开展统一行动的实体(李金祥,2008),其内部有着除国家共同体以外的其他的身份认同,甚至形成自己的规范准则。非国家行为体是世界治理的一种自由主义形式,其基本特征为:(1)具有一定独立性,可以独立决策和开展行动;(2)可以开展跨国行为或建立跨国关系、联系,产生跨国性的影响力(李金祥等,2007)。非国家行为体与国家最为本质的区别在于国家有着相对完整的主权,有着处理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而非国家行为体不享有主权或只拥有部分主权,具体两者特征的差异如表1。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两者在很多方面的特征表现出差异,比如国家的活动领域广泛,军事、外交是其较为典型的在国际舞台上的活动,而除国际组织之外的多数非国家行为体从事的领域相对单一,且主要集中在环保等领域;但是,特定情况下,两者的目标和从事领域会存在交叉甚至重合,从而导致合作或冲突。如国家和环保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在全球环境问题上的合作,又如国家与恐怖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的武装军事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