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10及1∶100供试液需氧菌总数回收率比值试验结果 (n=3)》

《表1 1∶10及1∶100供试液需氧菌总数回收率比值试验结果 (n=3)》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茵丹颗粒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学验证》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A为1∶10,B为1∶100。

验证结果:依照下列公式,计算加菌回收率,试验组菌比值=(试验组平均菌落数-供试品对照组的平均菌落数)/菌液对照组的平均菌落数。按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1105,1106,1107项下[2]规定进行结果判断,回收率比值应在0.5~2.0。结果见表1至表2。可见,需氧菌总数采用稀释法(1∶100)、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采用常规法,各株菌回收率均为0.5~2.0,符合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检查验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