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历年居民医保“低自付”待遇支付情况》
严格意义上来说,目前长春市单病种定额结算与“低自付”政策均体现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的做法,这是长春市在支付机制改革中的有益尝试。从政策角度出发,长春市单病种定额结算针对的是一次治疗能够达到临床痊愈的病种,体现的是“一次性保障”,而“低自付”病种则主要是重特大疾病,短期治疗难以达到临床痊愈,体现的是“长期性保障”。具体来说,长春市“低自付”政策的实施有如下特点。
图表编号 | XD008060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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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5 |
作者 |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绘制单位 |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