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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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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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职工还是城乡居民,从制度建立到全民医保一体化的实现,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都在不断提高(见表2、表3)。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从最初的20万元、10万元逐步提升至7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从2008年到2015年多次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由平均50%左右提高至一级、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70%;全民医保一体化后,一般人群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90%,经济困难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从50%提高至90%。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关女士,2014年以来因罹患恶性肿瘤多次住院,2016年2月其在珠海某医院住院,实际医疗费用为4839元,医保基金支付1962元,个人负担2877元,实际报销比例约41%;2017年6月她再次住院,实际医疗费用达到20692元,医保基金支付16340元,个人负担4352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至约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