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啦啦操竞赛规则舞蹈啦啦操难度要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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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啦啦操竞赛规则发展演进及特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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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啦啦操规则的演变引导着教练员在动作编排上不断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从项目发展初期2001年和2004年版舞蹈啦啦操的规则中主要看中动作设计、音乐编排、创造性及合理性,规则中并未设有难度数量和等级的要求,该阶段的成套动作风格近似于有氧舞蹈;到了2006年版啦啦操规则评分标准中增添了过渡与连接、特定动作及艺术价值等五个方面,从而该阶段的编排较为注重艺术表现、整体效果的诠释及风格的独特性、成套中难度级别的分类和数量要求,标志着该阶段我国啦啦操的技术动作引导运动员向多样性和高难化趋势发展,啦啦操特有的技术特征通过教练员的创编达到具有独创性和审美性的成套作品;2010年版啦啦操规则在难度中进行了完善,并增加了难度等级和成套中的数量。通过设计出了啦啦操国内通用的难度符号,以及啦啦操项目32个基本手位图,将该阶段规则的难度评价体系不断趋于完善,该版本是接轨国际规则前我国制定的最高层次和水平的啦啦操竞赛规则;在2014年和2017年版运用的国际啦啦操规则取消了成套中难度的量化规定,注重难度的参与人数和动作选择的适应性,在难度创编中,由难度级别的选择转换为难度编排的创新,由追求难度高分的理念转换为注重动作的完成质量,其转变进一步突出了艺术风格及完成难度的一致性。(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