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法院委托审前调查评估比率》
2018年1-10月,人民法院委托审前社会调查与人民法院判处社区矫正案件所占比率,五个区县中最高为64%,最低仅16%,如表1所示。说明人民法院判处社区矫正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没有委托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却径直判处了非监禁刑。显然,不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适用缓刑、假释应当考虑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立法本意。
图表编号 | XD008016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肖乾利、薛宁夫 |
绘制单位 | 宜宾学院法学院、宜宾市司法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