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2.0阶段的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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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三次飞跃及其启示——基于问题导向原则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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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2001-2011。

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2.0阶段,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分化,中国的区域板块划分从三大区域板块细化为四大区域板块,并将生态红线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范畴。生态与经济双重约束,促使各地区主动参与区域协调发展方案的制订。这是国家将区域经济发展的微观战略制订权主动下放至各地区的体现,也是各地区全面参与区域发展战略制订的开始。在这之前,仅有东部地区主动参与区域发展战略的制订。鉴于平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功效,国家更加重视平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先后成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新合作项目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经济开发区等多种类型的国家级平台。然而,区域经济问题更为复杂(表1)。第一,区域最大差率不断缩小,人均GDP的区域最大差率从2000年的12.98降至2010年5.54。第二,西部和东北地区内部的经济分化严重。西部12省份人均GDP的区域最大差率从2000年的2.81增至2010年的3.57。东北三省份人均GDP的区域最大差率从2000年的1.31增至2010年的1.56。第三,中部地区发展动力,整体处于平缓态势。第四,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一定效果。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区域最大差率变化较小的情况下,全国人均GDP的区域最大差率大幅缩小,这是农村经济得到一定发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