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矫治对象参与极端组织程度和接受极端宗教教育程度的变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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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恐怖主义治理效果的去极端化矫治及对我国的启示》
正如去极端化矫治效果评估框架图所示,要对特定对象开展去极端化矫治,首先要评估其参与极端组织的程度和接受极端宗教教育的程度。评估中,这两项变量关系形成如表1所示。鉴于对原有的宗教极端意识形态改造的难度巨大,对于接受极端宗教教育程度高的矫治对象,其去极端化难度就偏高。
图表编号 | XD007921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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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倪春乐 |
绘制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