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溃决冰湖发生当年的极端气温状态及前期9年对比偏离程度》
注:偏离程度>0.5则表明综合极端指数值高于50%年份的极端气候水平,<-0.5表明综合极端指数值低于50%年份的极端气候水平。
通过对10年内(灾害发生当年与前期9年)极端气候(气温、降雨)事件发生频次对比,次仁玛错(1964、1981、1983年)、隆达错(1964年)、吉莱错(1964年)、达门拉咳错(1964年)、阿亚错(1968、1969、1970年)、班戈错(1972、1991年)、波戈冰川湖(1974年)、光谢错(1988年)、夏嘎湖(1995年)、浪错(2007年)、折麦错(2009年)、错嘎(2009年)、给曲冰湖(2010年)共18次溃决灾害当年的极端气候特征均属类型I,占总数约67%,即灾害发生当年极端气温和极端降雨指数超过前期50%年份水平,其中,13次灾害发生当年极端气温指数偏离程度和极端降雨偏离程度值>0.7(表1),表明极端气候异常水平超过前期70%年份的极端气温和极端降雨气候状态;扎日错(1981年)、扎那泊(1995年)、龙纠错(2000年)、得嘎错(2002年)、嘉龙错(2002年)(3)和无名湖(2015年)共7次溃决灾害当年的极端气候特征属于类型II,占总数26%;金错(1982年)和然则日阿错(2013年)溃决灾害发生当年属于类型III,仅占总数约7%。
图表编号 | XD0015322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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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30 |
作者 | 贾洋、崔鹏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山地灾害与地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院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山地灾害与地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地球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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