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德国四大骨干研究机构的定位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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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政府推动科技创新的举措及其对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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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基础性研究平台。德国四大国家骨干研究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表4)。这四大骨干国家研究机构分工有序、特色鲜明,[6]其运营和科研活动都以国家支持为主。其中,弗朗霍夫协会2004年基本的运行经费约3.5亿欧元,40%由政府提供;[7]马普学会的年度预算每年约为14亿欧元,80%以上由国家和州政府支持,另外百分之十几是竞争性项目经费,不足5%来自工业界;赫尔姆霍兹协会每年经费预算超过20亿欧元,约70%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按9∶1的比例提供,30%为竞争性经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