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国际的含盐标准要求》

《表2 国际的含盐标准要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浅析“碧水攻坚战”中的含盐废水标准、政策和处理技术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mg/L

放眼国际,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在增加对含盐废水污染的关注并增加相关标准,如新加坡,美国的爱荷华州、宾夕法尼亚州等(见表2)土地面积小,人口多,水环境承载力有限,早期一直将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直接排放,造成了严峻的水污染形势[7]。因此,早在1994年新加坡城市建设局就促成在新加坡环境法中加入污染控制规范,其中的附录9规定了36种污染物指标,包括TDS限值:排入下水道限值3 000 mg/L,排入普通水体2 000 mg/L,排入控制水体1 000 mg/L[7]。美国在联邦层面并没有重点关注含盐废水排放造成的污染问题,但有些州已经开始行动。宾夕法尼亚州自2008年起关注到可溶性固体污染状况和本州的水体对盐分的有限承载力。在密切检测了包括Beaver,Clarion,Susquehanna等本州水体的可溶性固体污染情况后,宾州政府在州法规第95章第10条中加入了可溶性固体限值:开采、压裂型行业月平均排放限值500 mg/L,其他行业执行2 000 mg/L的限值[8]。同样在2009年,爱荷华州自然资源署也发布了爱荷华州水质标准,其中针对州内不同水体的污染情况规定了不同的TDS排放限值,范围在1 000~3 000 mg/L[9]。这种标准建立的形势与我国的建设流域性污水排放标准的趋势不谋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