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北京市PM2.5治理的命令—控制型政策实施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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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的政府规制政策工具优化选择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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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北京市开始利用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进行大气污染治理,经过多年的发展,这类政策工具已经发展成为大气污染治理中最为主要的治理手段,应用的范围从最初的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进行双重控制,发展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政策工具体系(见表2)。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大气污染治理事前控制政策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主要作用对象为新建项目,旨在通过事前控制实现污染物源头管控。事中控制政策工具包括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排放标准等,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北京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于2017年正式启动,此后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多龙治水”局面的管理模式有了较大改善。截至2018年底,北京市已完成101家陶瓷、淀粉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提前完成140家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2)污染排放标准是北京事中控制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的另一种类型,现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控制排放标准共计45项,涵盖移动源、燃烧源和工业污染源等多种污染源,形成了一套国内领先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为北京市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重要支持。关停并转、环保督查、环保警察等事后控制政策工具使用过程中常常伴随着严厉惩罚措施。2013年以来,北京市共计调整退出印刷、家具等行业一般制造业污染企业1900余家,完成1.1万家“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13)环保督查和环保执法是保障各项法规标准政策落实的手段,北京市设有市、区两级环保执法队伍,分工合作开展环保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北京市在公安局设立了环保警察队伍,环保、公安两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的机制,环保部门可以将涉嫌环境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加大协同执法、科技执法、随机执法的力度,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和执行效果大大增强。此外,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也包括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制型政策工具。如2016年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书确认大气污染治理中责、权、利的关系,就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考核,给予奖惩,针对环保职责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问题较多的责任主体展开约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