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PM2.5和空气治理决策议程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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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论证与共识建构的多源流嵌套——以“PM2.5事件”和空气治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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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该因素已出现;×表示该因素未出现。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2.本文为PM2.5治理和空气治理在长时间内没能进入政策议程甚至决策议程提供了解释。在PM2.5事件发生前,从2008始环保部就已三次讨论是否应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必测指标,但是由于政策论证仅局限于专家和官僚等精英群体,政治源流的助力不足,同时配套技术不符合当前国家的发展实际、治理成本高昂以及缺乏具体可操作方案等因素,该政策建议的张力明显,虽然问题源流和政策源流都有初步发展,但由于政治源流和政策企业家的缺失,导致政策议程形成的失败。在PM2.5事件发生后,当全社会范围内的政策论证开始之前,冲突出现的结果是政策方案的搁置,PM25被纳入选测项目。在论证开始后,相关利益方通过网络媒体、座谈会等途径表达主张,就该问题和方案进行了讨论,专家学者、研究人员等对进入政策议程的备选方案进行合理整合,在冲突无法调和时,温家宝总理的态度起到了关键作用,统一了政府内部的观念,与公众建立了初步共识,通过获取社会信任搭建了政府与社会相互平衡的对话和协作平台。通过前后对比,可总结出影响PM2.5和空气治理议程设置的关键变量及其作用结果(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