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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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发展与城乡居民消费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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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才引入互联网技术,早期相关的统计资料不够完善,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相关统计资料的日臻详细,可以追溯到最早2001年的分省份的互联网使用数据(严成樑,2012;刘成奎和徐啸,2017)。基于此,本文所有变量的时间段选取为2001~2016年。选取地域为中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份。相关数据来源为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以及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和中经网数据库。同时,居民消费和收入等变量都以2001年为基期的不变价格进行了相应处理。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05年前后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有差异,因此本文采用联合国法修正得到2001~2004年人口城镇化数据。变量的统计性描述结果如表3所示,分析表3可见,各变量都有较大的变化区间,较好地反映了中国各省份存在的差异。对各解释变量进行VIF检验,结果显示VIF值都满足要求,表明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