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基本特征》

《表2 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基本特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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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企业与社会关系演变:进程、逻辑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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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建设共享型社会”的社会治理新要求[25]。这一时期,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与价值取向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内容在于通过建立与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联系,基于企业的经济功能承担面向利益相关方的社会性议题,进而承担对多元利益相关方主体的社会责任,最终创造涵盖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价值,提升社会的整体福利。从国有企业来看,国有企业在承载市场逻辑下的经济使命的同时,具有社会逻辑下的社会使命的要求,一直在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表现中扮演着排头兵的角色。2015年8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一大批国有企业如国家电网、中国核电不断探索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创新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决策与沟通机制,增强企业对于社会的治理能力与创造企业综合价值的潜力[14]。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7)》显示,国有企业1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持续领先于民营企业100强与外资企业100强,并呈现差异化明显的趋势[26]。2013年,全国工商联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的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显示,76.76%的家族企业认为“应该参与社会管理,这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近年来,民营企业在税收贡献、社区就业、科技创新、公共教育、社区捐赠与社会扶贫与共享中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基于此,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基本导向由单纯的经济利润驱动下的工具竞争观转向了基于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内生化导向下的价值共创与共享观。在混合型组织的新组织形态下,企业社会创新、平台化履责等社会责任实践范式成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向高阶化迈进的社会责任实践新范式。总之,在新时代,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更加注重结合宏观时代战略导向与微观企业内部战略差异,衍生出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新范式、新模式、新议题与新趋势(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