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地平线欧洲”计划与“地平线2020”计划的构成对应关系对比 (单位: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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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第九期研发框架计划:演进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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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平线2020”计划下未来与新兴技术及中小企业支持职能转至“地平线欧洲”计划(2021—2027)以资助突破性创新为重点的欧洲创新理事会。**“地平线2020”计划下的风险融资通道在“地平线欧洲”计划(2021—2027)中不再保留,将整合至其他计划中。

相对于“地平线2020”计划而言,“地平线欧洲”计划是演进性的,而非变革性的[3]。它是基于“开放科学、开放创新和向世界开放”的总原则,根据科研与创新界的性质、活动的目的与类型以及所寻求的影响,在“地平线2020”计划主要构成基础上的优化(见表1)。一是新设“开放创新”支柱,将原有的未来与新兴技术及中小企业支持职能转至新设立的以资助突破性创新为重点的欧洲创新理事会,并将原有的欧洲创新与技术研究院纳入“开放创新”支柱,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型创业。二是将“卓越科学”支柱更名为“开放科学”,凸显开放性,把开放作为促进科学卓越的关键手段之一,不再保留“未来与新兴技术”部分。三是整合更适合采用自上而下支持方式的“全球性挑战”与“产业领先”问题,纳入欧盟联合研究中心,形成“全球性挑战与产业竞争力”支柱。该支柱将联系紧密的挑战合并,例如,将“安全、清洁和高效的能源”“智能、绿色和综合的交能”“气候行动、环境、资源效率和原材料”合并为“气候、能源与交通”。该支柱还使欧盟联合研究中心继续在全球性挑战与产业竞争力问题方面发挥决策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