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84/500/EEC指令关于陶瓷制品的铅、镉允许极限》

《表7 84/500/EEC指令关于陶瓷制品的铅、镉允许极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日用陶瓷制品铅、镉迁移限量的变迁及国内外限量对比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84/500/EEC指令为欧洲理事会关于使各成员国有关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该指令针对预期会与食物发生接触或正在与食物发生接触并且以此为预期用途的陶瓷制品可能会引发的铅和镉溶出问题做出了规定[19],表7为该指令中关于陶瓷制品的铅、镉允许极限值。指令中规定,如果陶瓷制品是由容器和配套的陶瓷盖子组成的,则铅和/或镉的规定限值(mg/dm2、mg/L)仅仅是针对容器本身而言。容器本身和陶瓷盖子的内表面应在相同条件下单独测试。如果某一件陶瓷制品超出以上限值但没有超过50%,该件制品仍有可能被视为达到了本指令的要求,条件是至少有形状、尺寸、装饰和釉彩与之相同的另外三件制品在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后,从中提取的铅和/或镉的平均数量没有超出所设定的限值,并且其中没有一件制品超过限量的50%,则该陶瓷制品也视为符合指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