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葡萄限量标准分类》
我国台湾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收录在台湾食药管理部门发布的《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中,其中关于葡萄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共54项[7]。我国香港地区对于农药残留限量的规定主要包含在《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目前规定了148项葡萄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8]。对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葡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按限量范围进行了分类,分析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201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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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0 |
作者 | 孙彩霞、姜遥、于国光、章强华、徐明飞、王强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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