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区域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评价指标体系》
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规划期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完成进度(k4)”指标和“规划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完成进度(f4)”指标可确定为“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完成进度(k4)”和“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完成进度(f4)”。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产业链可以划分为电力资源侧、发电项目侧和电力消费侧。本文在区域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关键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基础上[10],[11],综合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提出从全产业链视角建立区域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7107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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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齐霞、王绵斌、安磊、陈玉龙、赵振宇 |
绘制单位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与低碳发展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与低碳发展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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