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率》
数据来源:英国石油公司,《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9》。
(2)从实际开发利用率的角度看,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总利用率较低,这些国家目前能源结构仍然以非可再生能源为主,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很低。根据《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9》,欧洲、独联体国家、中东、非洲和亚太区域可再生能源(包括水电)在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中的占比分别是15.5%、6%、0.6%、8.1%和10.3%,而在上述所有区域,不包含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均低于10%。二是除欧洲外各区域可再生能源发电率也较低,并且存在水电应用成熟、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较为滞后的情况,其中中东区域可再生能源(包含水电)发电率最低,只有1.8%,独联体、非洲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率均未超过20%(见表1)。三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可再生能源需求快速增加。除欧洲区域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偏低,但自2012年起各区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消费量均快速增加,其中中东区域增速领跑其他区域,2009-2018年中东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速达36%,亚太国家年均增速排名第二,达到21%,随后分别是非洲国家、独联体国家和欧洲国家,增速分别为20%、16%和11%。
图表编号 | XD0011394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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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7 |
作者 | 蓝庆新、李顺顺 |
绘制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