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按输出国和输入国划分的迁移人口享受 (4) 类保护的存量情况》
数据来源:Avato Johanna,Johannes Koettl and Rachel Sabates-Wheeler.Social Security Regimes,Global Estimates,and Good Practices:The Status of Social Protection for International Migrants[J].World Development,2010,38(4):455-466.
表3单独统计了(4)类保护下不同收入水平的输入国和输出国移民的数量。低收入国家输入移民总数中超过80%同样来自低收入国家,且基本上享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保护,而这部分移民只占低收入国家输出移民总数的35%,这就意味着低收入国家自身社会保障体系发展落后可能是主要原因。虽然中高收入及以上国家的输出人口总体上享受了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保护,但是从表中数据发现,从中高收入国家迁往OECD高收入国家的移民中也有超过80%的人口享受不到社会保障保护,则意味着社会保障双边协议的缺失所造成的社会保障便携性障碍可能是其中的主要原因。这一现象也体现在OECD高收入国家之间的移民上,超过66%的迁出人口难以享受本国国民本应享受的高水平社会保障保护。这种便携性障碍是迁移人口在不同国家之间转移时面临的重大难题。例如,如果没有社会保障合作协议,移民到德国国外的非本国公民所应得的养老金待遇将降低30%;美国不向定居在某些国家的公民发放养老金;在英国,如果养老金需要在国外计发,待遇标准将不会得到基于通货膨胀的指数化调整(Holzmann等,2005)。
图表编号 | XD006991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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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殷宝明 |
绘制单位 |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