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髓内钉组和钢板组患儿一般资料的比较》

《表1 髓内钉组和钢板组患儿一般资料的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带锁髓内钉和锁定钢板治疗青少年股骨干骨折的对比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29例中10例来自于三明市第二医院,19例来自福州市第二医院;男童20例,女童9例,受伤年龄平均为(12.62±1.15)岁,BMI平均为(23.85±0.25)。所有患儿为高能量损伤,其中车祸伤10例,运动伤8例,坠落伤11例;骨折AO分型为A型18例,B型7例,C型4例。依据治疗方式的不同将29例患儿分为髓内钉组16例(闭合复位13例,小切口辅助复位3例)和钢板组13例。其中,髓内钉组有3例来自三明市第二医院,13例来自福州市第二医院;钢板组有7例来自三明市第二医院,6例来自福州市第二医院。两组患儿在年龄、性别、BMI、损伤类型、骨折AO分型方面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