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肝衰竭诊治指南 (2012年) 中的分类及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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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加急性肝衰竭的诊断标准比较及预后判断模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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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衰竭通常指多种致病因素的作用下,肝细胞数量减少或功能减退,导致其合成、解毒、排泄和生物转化等功能发生严重障碍或失代偿,出现以凝血机制障碍和黄疸、肝性脑病、腹水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症候群[1]。我国的肝衰竭指南将其分为4类,急性、亚急性、慢加急性和慢性肝衰竭。其中,慢加急性肝衰竭(ACLF)是在慢性肝病基础上由多种急性促发因素导致的肝功能急性严重受损,并发一个或多个器官功能衰竭的一组复杂临床症候群[2]。此种类型在肝衰竭当中最常见,由于其病情进展迅速、短期病死率高的特点,近期引起了全球肝病学家的关注。但是由于各地区病因不同、ACLF的临床特征和转归也不同,因而对ACLF的定义也不同。近十余年来,东西方主要肝病组织相继发布肝衰竭诊疗指南。2005年美国肝病学会(AASLD)发布了《急性肝衰竭处理》,2006年我国发布了《肝衰竭诊疗指南》,2009年,亚太肝病学会(APASL)发布《慢加急性肝衰竭共识》,2011年AASLD发布《急性肝衰竭指南更新》,2012年我国新版《肝衰竭诊治指南》发布(表1)。2017年欧洲肝病学会(EASL)发布《急性肝衰竭诊疗指南》。目前国内外对ACLF这一概念是共同认可的,但对其具体解读(定义、病因、分类、分型、诊断和治疗、预后判断)及诊断标准有差异、争议。本文将对三个不同地区的诊断标准和预后判断的共同点及差异进行介绍,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以便于广大医生更好地理解ACLF的特点,加深对该病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