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建筑规范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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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几个工程技术问题与我国三线建设工业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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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建筑年鉴》(1984—1985年)统计绘制

我国建筑标准在1952年后引进了苏联技术,主要以砖石木钢筋混凝土的结构体系、工业企业厂房设计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形式呈现。1956年,建筑结构规范的编制工作初步建立了以工厂设计为核心的专用标准。国营大型设计院在三线建设中的设计引领作用不可替代,设计院内部暂行技术规定在缺乏新规范之前,属于纠偏问题的内部原则,是国家规范制定的创始依据之一。1984年,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在1956年、1979年院内标准的基础上调整了《结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作为国家规范的补充(见图4)。1957—1966年,建工部是建筑标准和规范编制的主导力量,先后颁布了24种与材料配比、质量评定标准和防水、隔热等施工验收有关的标准,其核心是节约“三材”,保证施工与安装质量,在缺乏设计与施工有效衔接的情况下,验收标准极为必要?[3]。1972年是三线建设高峰过后重要的一年,建设部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技术人员联合攻关,对荷载、材料性能及构件尺寸等设计基本变量进行了大量实测统计,建筑结构规范编制拉开大幕,先后颁布了《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设计荷载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8个结构规范?[4]。1973年中央提出了沿海和三线建设并重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刺激了建筑功能、高层建筑、设备、抗震等不同领域的规范拓展。1976年后又在总结国际经验、统一概率理论的前提下,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予以修编,迅速构筑了材料、结构、施工三大支柱。它充分证明我国已经能够总结理论与工程经验,把结构可靠度设计方法提高到当时的国际水平(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