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不同收入组人群次均医疗费用及补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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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集中指数和水平不平等指数的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研究——以上海市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CHNS数据分析为例》
不同收入组参保人群的次均住院费用为834.2元,次均自费医疗费用520.9元,平均补偿比例46.9%。从费用补偿比来看,收入水平较高人群的补偿比例高于低收入人群。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费用占人均收入比例随着收入水平的升高而降低。其中,中低收入组次均住院费达2,753.4元,次均自费医疗费达1,944.6元,自付费用占人均收入比例达11.80%,为各收入分组中医疗费用最高,而其平均补偿比例为42.8%,处于较低水平。见表5。采用集中曲线和集中指数的方法,进一步分析居民医疗保险补偿前后不同收入组人群医疗费用及补偿情况的公平性。计算得出:补偿前不同收入组人群医疗费用集中指数CI为﹣0.060,0;补偿后的医疗费用集中指数CI为﹣0.104,3。这表明补偿前自费医疗费用主要集中于低收入人群,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的分布依然集中于低收入人群,并且这一现象比补偿前严重,不公平程度也有所增加,见图1。
图表编号 | XD006826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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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赵戴君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