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深圳市糖尿病患者门诊及住院次均医疗费用》
注:*在卫生总费用核算中,由于每个医院的收费项目不同,若某一收费项目无法归集,将会统一划入“其他费用”项目,如材料费、药事服务费、救护车收入、细胞因子制品费等。
(1)直接医疗费用。本研究显示,2018年深圳市糖尿病患者门诊次均直接医疗费用为502.90元,其中药品费(367.56元)占比73.09%;住院次均直接医疗费用11 180.29元,其中药品费(2 035.92元)占比18.21%(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210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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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01 |
作者 | 黎倩欣、周尚成、陈飘飘、伍丽群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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