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于递延纳税义务的财税处理》

《表2 基于递延纳税义务的财税处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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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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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观下,企业除了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外,还需要将递延的未来纳税义务或抵税权利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的规定本质上是通过分期缴纳去减轻投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未来纳税义务逐渐被清偿的过程可以视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逐渐恢复到初始投资成本的过程,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由于其所得税处理的特殊性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根据上述解析,甲公司股权投资成本、计税基础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确认可整理为表2所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