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税会差异计算表:固定资产一次性纳税扣除效应与纳税筹划——对财税【2018】54号文的解读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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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纳税扣除效应与纳税筹划——对财税【2018】54号文的解读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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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例1]假定甲公司是正常纳税企业,2018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成本36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其计提折旧,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2018年之前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会计一致,且该设备持有期间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除该项固定资产产生的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外,不存在其他税会差异,企业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为0。假定2018年到2021年,每年的利润总额为500000元。则由于实行财税【2018】54号文引起的税会差异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