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纳税义务明细表》

《表1 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纳税义务明细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实施个人所得税新政后的税收筹划方案探索》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原个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临时离境单次不超过30天、累计离境不超过90天不扣除在华天数。根据原个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八条规定纳税人在境内居住时间从90日至5年之间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新个税法中得以保留但是具体时间规定进行了调整。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