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8—2017年农民工结构情况 (单位: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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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减贫的宏观与微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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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世纪90年代后,特别是2000年后,城市经济改革步伐加快,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城市经济快速活跃和高速发展,对农村剩余劳动力需求不断增加,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分工表现出新的特点。第一,分工地域由乡村扩展到城市。由于城乡人口流动限制逐渐取消,农户可自由将家庭劳动力在农业、乡镇企业、城市企业进行分工,分工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农户提供了更多新的分工方案。随着分工选择性的增加,农户可比较每一种分工方案的收益和成本,并选择家庭净收益最大的方案。第二,性别分工占据重要地位。由于城市部门一定程度上男性工资收入高于女性,同时很多农村家庭“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家庭本身也需要劳动力,于是出现大量年轻男性进入乡镇企业和城市经济部门从事工商业劳动,一些年轻女性在家务农和照看家人。第三,代际分工逐渐成为家庭分工的重要特征。代际分工是指不同年龄的家庭各代人分别从事不同性质的工作,在农村表现为年老一代从事农业劳动,年青一代从事工商业劳动。农村的这一代际分工与工商业和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差异有关。城市部门一般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多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同时第三产业比重也在不断提高。[13]显然,这一劳动力市场具有“年龄分层”特征,主要需要的是青壮年劳动力,对中老年劳动力具有排斥性,所以一定年龄不再适应城市工商业要求的,同时又未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劳动力,最终都将退回农村和农业领域。另外,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技术的推广,人逐渐从农业生产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不再适应第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回到农村后,仍可很好地发挥个人优势,对农业进行精耕细作,获取农业较高的生产收益,所以代际分工逐渐成为农户家庭分工重要特征之一。(1)农民工是这一分工过程的重要产物,代表着从农业劳动力中分离出来的工商业劳动者。就总量看,2008—2017年,我国农民工数量从2.25亿人增加到2.86亿人,且仍处于增加态势,表明农户家庭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分工延伸态势在增强。从结构看,外出务工农民工人数高于本地务工农民工人数。2008年,外出务工农民工为1.4亿人,本地务工农民工为0.85亿人;到2017年,外出务工农民工增长为1.72亿人,本地务工农民工增长为1.14亿人(见表1)。此外,外出务工农民工以进城务工为主,2017年进城务工农民工为1.37亿人。这说明我国已逐渐形成以城市部门为主、乡镇企业为辅的分工流向格局,并且这种格局还在继续深化。同时,在这种更广泛深入的家庭劳动分工演进下,农户的收入结构、收入水平都得到极大改善和提高,工资性收入在这一时期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户收入的主体,有力促进了贫困发生率的持续快速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