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历年自贸区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数目》
以往我国规定外资投资方向时只标明了允许投资的产业项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规范投资环境,但也限制了外资的进入。现在自贸区推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全方位开放,为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自贸区历年负面清单条目变动情况可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6687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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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2 |
作者 | 龙云安、赵舒睿、陈卉 |
绘制单位 | 西华大学自由贸易区协同发展研究中心、西华大学经济学院、西华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