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社会记忆下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类型体系》

《表2 社会记忆下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类型体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武汉市文化遗产的社会记忆演化特征——以文物保护单位为例》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本分类体系中的农文化是指农耕文化,而非农业文化。湖北境内早期农业社会遗留下来文保单位以古遗址、古墓葬类为主,对于这类文保单位其重要意义更偏重于对古代手工技术及生活文化的展示,因此本研究将早期形成的这类文保单位归为工文化。

原始社会末期,士专指氏族部落首领和显贵同族的武士,后也可指从事文化活动的人[21],以及军中将领和士兵[22],结合文物保护单位的主体地位和特征,可将士文化分为学士文化、武士文化、志士文化和信徒文化;农是指与农业种植、生产有关人群的泛称,根据文物保护单位主体的用途,可将其分为农耕信仰文化与农耕技术文化;工最初是指工匠、手工业者,后因生产技术的进步也可指从事工业、制造业等活动的人,本文根据工具的变化特征,将工文化分为生存文化、手工文化和机械文化;商即与商贸交易有关的文化遗产,根据交易商货的主要来源地可将商文化分为外来租界文化和本土商贸文化;兵主要指军事战争有关的文化遗产,本文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和目的,将兵文化分为军事防御文化、军事指挥文化和军事纪念文化。因此,根据“士农工商兵”的社会分工特色,本研究将武汉市283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内涵划总体构建为五大类、十四中类的分类体系(表1),发现武汉市社会记忆特征下工文化类型的文保单位数量最多,然后依次为兵文化、士文化和商文化,农文化类型的文保单位数量最少(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