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社会记忆下文保单位类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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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文化遗产的社会记忆演化特征——以文物保护单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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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武士文化主要侧重于明清以前,军事纪念文化主要指明清以后;偏重个人事迹、经历介绍的文化遗产归入士文化,偏重因战争等事件而纪念的将领或士兵归入兵文化。

原始社会末期,士专指氏族部落首领和显贵同族的武士,后也可指从事文化活动的人[21],以及军中将领和士兵[22],结合文物保护单位的主体地位和特征,可将士文化分为学士文化、武士文化、志士文化和信徒文化;农是指与农业种植、生产有关人群的泛称,根据文物保护单位主体的用途,可将其分为农耕信仰文化与农耕技术文化;工最初是指工匠、手工业者,后因生产技术的进步也可指从事工业、制造业等活动的人,本文根据工具的变化特征,将工文化分为生存文化、手工文化和机械文化;商即与商贸交易有关的文化遗产,根据交易商货的主要来源地可将商文化分为外来租界文化和本土商贸文化;兵主要指军事战争有关的文化遗产,本文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和目的,将兵文化分为军事防御文化、军事指挥文化和军事纪念文化。因此,根据“士农工商兵”的社会分工特色,本研究将武汉市283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内涵划总体构建为五大类、十四中类的分类体系(表1),发现武汉市社会记忆特征下工文化类型的文保单位数量最多,然后依次为兵文化、士文化和商文化,农文化类型的文保单位数量最少(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