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累积计分体系评价指标》
从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角度看,量化评价指标的选定应当基于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客观全面。要根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将与上述四项内容相关的各种因素涵盖在内,以全面反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成效。二是于法有据。“法无禁止即可为”。要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消防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中有关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强制性要求,选定评价指标,做到于法有据。本文选定的评价指标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115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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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邢辉、杨涛 |
绘制单位 |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云溪区大队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