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宪法解释的实践梳理》
依循上述对我国宪法解释的分析思路,我们对相关实践进行归纳梳理,内容详见表1。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宪法解释实践虽没有冠以“宪法解释”之名,但在各自领域都直接或间接地体现了宪法的一项或若干项内涵,这些“决定”“决议”和“规定”等都是以类似法律的形式产生,“导致宪法解释最鲜明的‘事实相关性特征’无法有效彰显”[7],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相关学者一致承认的宪法解释实践。
图表编号 | XD00663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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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20 |
作者 | 张剑平、陈剑清 |
绘制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应用法律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应用法律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