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的业务准入条件》
当前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者政策分别建立有相应的业务准入制度,但侧重点不同,同一家跨国公司在满足本外币准入要求上很可能顾此失彼,不利于跨国公司自由选择资产配置的币种,在本外币转换过程中仍会产生无谓的汇兑损失。本外币一体化的监管框架下,应完善和统一业务准入制度,结合当前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的准入要求,从营收规模、跨境规模、经营年限、贸易资质、行业属性及合规属性等方面构建成员企业业务准入标准体系,合理降低规模要求、强化合规条件。跨国公司须同时满足体系中的所有条件要求,方可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图表编号 | XD006540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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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5 |
作者 | 贺立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