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下部分业务操作情况梳理》
(四)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模式下,部分跨境人民币业务面临双重管理。外汇管理部门对人民币业务管理权限增加。如目前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办理中,放款人需先到外汇管理部门登记,并由外汇管理部门商跨境人民币业务部门意见一致后才可办理,而外币放款业务只需在外汇管理部门登记。再如企业办理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时,需在外汇管理部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外币融资只需备案并办理涉外收支申报即可。二是外汇管理审慎要求延伸至人民币业务。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例,人民币业务仅要求境内结算银行向RCPMIS报送“对内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进行登记即可。但实际操作中,外汇管理部门要求金融机构无论本币外币均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基本信息登记以及相关变更、注销等。相关问题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425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9.15 |
作者 | 李雅晴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