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7年末和2018年末新余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对比情况》

《表1 2017年末和2018年末新余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对比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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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视角下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江西省新余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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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新余市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各项经营数据指标全面萎缩(具体情况见表1)。截至2018年12月末,新余市2家小额贷款公司停业并注销,且仅有8家在业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全辖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数量133人,同比减少19人,降幅12.5%;发放贷款余额84 214万元,同比下降30 329万元,降幅达26.48%;2018年,新余市辖内小额贷款公司仅有2家实际新发生贷款业务,新增贷款3424万元,除去已停业注销的2家,占比仅为25%。据调查,新余市辖内有6家小额贷款公司连续两年未新增贷款业务,处于实际停业状态。二是主营业务利润为零。新余市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存量贷款业务欠息率高达100%。2018年,新余市80%的小额贷款公司尚有贷款业务余额,但却无任何贷款利息收入,其中60%的小额贷款公司甚至连续两年主营业务利润为零。数据表明,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出现长期欠息,如果按照传统的五级分类标准,存量贷款不良率已达100%。三是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进退两难,经营实质已架空。由于受宏观经济整体下行影响,小额贷款行业整体不景气。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为防止扩大违约风险,干脆停止办理业务,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则直接注销退出,另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存续只是为催收不良贷款的诉讼需要,实质业务已长期处于停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