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价格分类调整 (以水资源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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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纳入自然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
注:表中×代表不调整资源价格,√代表提高资源价格。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同用水行业的价格调整思路如表3所示。水价形式多种多样,按用户的用水类型,水价核算可分为多种类型,其中关键是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及城镇生活用水。具体而言,农业用水是我国多数地区的用水大户,在当前农业水价构成中,生产成本占比例最高,农业水费收入仅占供水生产成本的1/3左右,大多地区价格水平低于灌溉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9]。朱杰敏、张玲[10]的研究发现,我国农业水价太低,定价原则不合理,即远远低于供水成本,更不反映资源稀缺的状况,资源本身的价值被抛弃。在水资源临界超载与超载时,均应该提高生产成本。工业用水价格调整的关键在于提高资源成本,在水资源临界超载与超载时,均应该提高资源成本。对于城镇生活用水,在水资源临界超载时,应提高资源成本与生产成本;在超载时,应全面提高生产成本、资源成本与环境成本。
图表编号 | XD006486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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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朱艳春、邹长新、刘冬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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