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小微企业员工收益矩阵》
表2描述了小型和微型企业员工甲和员工乙在不同战略决策选择的收入。以小微型企业的员工甲为例,如果员工乙采取不合作策略,那么员工甲选择合作,利润为零,收益为1;如果员工乙采用合作策略,则员工甲选择合作,利润为2,而员工甲选择不合作得到的利润是3。同样,不合作也是员工乙的主导战略。因此,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双方不合作,这是博弈中唯一可能的纳什均衡。显然,这种结果不是帕累托最优解,因为如果双方选择合作,双方都将受益于2,这明显优于非合作战略收益1。小微企业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最终无法实现个人的最大利益,也会导致损害企业利益的非理性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6318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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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0 |
作者 | 樊红亮 |
绘制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