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五种“压迫”类型和“正义的”规划政策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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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正义:西方“社会公正”思想的意识形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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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12,14]整理

首先,扬反对“分配正义”逻辑。她不认可正义就是将社会利益和负担以道德合理的方式在成员间分配。她更加反对将分配正义从物质泛化到非物质层面,进行诸如权利、机会或尊严的分配。在她看来,物质分配模式是由某种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产生的,而不是建立社会结构的基础。分配模式本身不是问题,其产生的过程和机制才是“正义”的关键。因此,她认为“权力”不是一种可以分配的所有物,而是决定群体间行为规则的社会关系,是导致“非正义”的根源。讨论“正义”也并不是为了消解个体分配差异,而是要在促进社会(再)生产的同时尊重群体差异,进而消除构成不公平社会关系的体制基础(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