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廉政公署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工作人员管理序列及待遇 (2)》
第一,仿香港廉政公署模式。香港廉政公署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的专业技术等级分为首席——总——高级——基本称谓——助理的模式(见表2)。这种管理序列形成了“专业能力强—级别高—薪酬高”的结构,有效激发了廉政公署工作人员的动力[4]。有学者建议我国监察官管理序列分为调查、预防监督、教育三大职系。以调查职系为例,设初级调查员、中级调查员、高级调查员,助理调查主任、调查主任、高级调查主任、首席调查主任等7个级别的调查官员[4]。该方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存在两方面的制约因素:一方面,大陆地区的反腐败战略与香港“三管齐下”战略不同的是,重视监督尤其是党内监督,是中国特色廉政治理模式的显著特征。该种职系将预防和监督合并为预防监督职系,没有突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首要职责这一理念;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的内设机构模式也不太兼容此种职系。
图表编号 | XD006034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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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0 |
作者 | 周磊、焦利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报刊社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